汉阳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人均年收入7.5万元起

发布于:2022-6-26 20:39 981人参与

为适应我区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满足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需求,经上级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合同制聘用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合同制聘用教师441名。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公告要求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及《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2022年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下图所示)中所报岗位的相关条件。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岗位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5.应聘语文学科教师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招聘面向2020、2021、2022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2022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除博士研究生以外,不作为2022届毕业生报考),部分岗位放宽届别,具体见《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2022年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本科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3.教师资格: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将解除聘用合同。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具体见《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2022年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笔试

笔试拟定于7月12日举行,时间和地点及疫情防控要求,以准考证及笔试公告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分2门,按4:6的比例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详见《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2022年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适时在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入围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2022年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目录》,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


(六)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说课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七)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然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笔试科目2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八)体检、考核

体检工作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规定时间内无体检合格结论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考核采取函询、实地考察或档案资料审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或与应聘岗位不匹配及职业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等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完成体检及考核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薪酬及用工形式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第一年人均7.5万元(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第二年人均8.5万元(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及若干增长机制。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做好考前14天(6月28日起算)自我健康监测,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考试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禁止参加考试。考试当天,正在隔离或居家监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国内重点地区以湖北省防疫指挥部动态发布的国内重点地区来返鄂人员健康管理的一览表为准。不在国内重点地区范围的省外考生(行程卡带星号的考生),在武汉停留2天的,实行核酸一天一检,停留3天及以上的实行核酸三天两检。


2.考生应接尽接新冠疫苗,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武汉市本地检测机构考前24小时内(7月11日起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没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武汉市本地检测机构考前48小时内(7月10日起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佩戴口罩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本次考试按照我区最新防疫政策执行,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告为准。所有考生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对不服从防疫要求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六、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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