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辖区内共享电单车不符合上路标准
发布于:2022-6-21 15:26 有869人参与
沌口经济开发区共享电单车,最近几日发现开发区多了共享电单车,1、无牌,2、无头盔,3、未成年随便骑。请问城管和交管局都对此同意默认了吗?违反了以下法规:2、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天内办理登记上牌,取得号牌和行驶证(有效期5年)。未进行登记的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驶。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是纳入本市信息服务目录的产品。3、上路行驶应当携带行驶证,悬挂号牌,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需佩戴安全头盔。必须遵守交规,靠右行驶。后座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搭载6周岁以下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如违反,罚款最高50元。 官方回复: 您反映沌口经济开发区的共享电单车无牌,无头盔,未成年随便骑的问题。接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与我区住建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相关业务负责人联合经开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秩序中队核查。经核查,目前辖区内的共享电动车均未按规定安装号牌,按照《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目前辖区内投放的共享电动车不符合上路标准。下一步,大队将加强辖区非机动车管理力度,如发现有人驾驶共享电动车,将按程序进行暂扣。 我区住建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相关业务负责人已联系该共享单车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尽快将车辆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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