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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3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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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来源于沌口之声:zhuankou.com
一小偷偷手机后遭市民围困,为了逃跑,他舞动手中刀子,逼出一条路逃跑。昨悉,洪山区法院审理后认定,他威胁恐吓行为是暴力拒捕,因此以抢劫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 胡某是武汉人,今年37岁。去年8月15日上午11时许,他窜至洪山区广埠屯资讯广场4楼,偷走了一部价值1360余元的手机。市民发现后提醒失主龙某,胡某把手机还给了龙某。龙某报警后,与市民一起将胡某拦住,等待民警。胡某狗急跳墙,掏出折叠刀挥舞,威胁恐吓围困市民,逼出一条路后逃走。他没有跑多远便以为没事了,又返回资讯广场。结果被保安认出逮个正着,刀子也被没收。
洪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本来犯了盗窃罪,偷了价值1000多元的财物,他又没有前科,盗窃罪判不了几个月;但被发现后,为拒捕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行为已经由盗窃转为抢劫。因此,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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