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外地来汉打工的农民工夫妇,误将1.2万元存入一张捡来的银行卡中。昨日,这对心急如焚的农民工夫妇致电本报,希望能够找到卡主,尽快追回这笔钱。
据当事人刘吉和介绍,他和妻子库宝珍是武穴人,他在沌口一家家装公司做工,妻子则在洪山一超市做保洁员,女儿在武汉上大学,全家租住在洪山下高王村。近日,刘吉和领取了沌口一家装修客户的1.2万元人工费。
前日上午,他将这笔钱交给了妻子,让其存入银行,自己则去给房东装修。当日下午2时30分,库宝珍下班后来到中国银行洪山体育馆支行,在自助存款机上将这笔钱存入,并打印了存款凭条。存款后,库宝珍突然发现,存款凭条上的户名和银行卡背后的户名均是周维。库宝珍立即联系丈夫询问此事,刘吉和当即表示银行卡的开户人是自己,他也并不认识周某。 刘吉和回到家中,想到自己的银行卡可能在女儿手中,当即致电女儿,确认妻子拿的银行卡不是自己的。此时,库宝珍才如梦初醒地想起,几周前她在超市做清洁时曾捡到过一个钱包,她将钱包交到了失物招领处,但无人前来认领,随后她将钱包内一张中国银行的银行卡带回家。“我以为上周女儿回家时将丈夫的银行卡放在了家中。”想到此处,库宝珍后悔不已。 昨日上午,记者和刘吉和一同来到中国银行体育馆支行,银行工作人员经查询,发现周维的银行卡开户行在武昌民主路。随后,刘吉和又来到开户银行,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警方开具证明才能查阅周维的资料。刘吉和无奈之下报案。
据刘吉和说,妻子每月工资只有1200元,而这笔钱是他和几名装修同事共有的工钱,他们现在非常着急。刘吉和希望周维看到本报报道后立即和他联系,让他早日追回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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