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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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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来源于沌口之声:zhuankou.com
汉口香港路香江花园的段爹爹退休后,因闲来无事,在公共露台上种菜,不料引来部分邻居非议。昨日,段爹爹诉苦说,他不知如何处理此事。
段爹爹今年65岁,曾做过海员,2000年5月与家人搬入该小区2栋。那时起,公共露台上便有人种花种草。今年3月,段爹爹彻底退休后,因孩子不在身边,感到无事可做,他看到住处的公共露台上空地较大,便运来土壤、买来菜籽,开始在这里种菜。经历几次失败后,今年9月,他终于收获了豆角、辣椒等。
正当段爹爹喜不自禁时,物业管理人员告知,有几名业主对他的种菜行为表示不满,要求他撤掉菜架。段爹爹纳闷:这些蔬菜增加了绿化,带来了新鲜空气,有什么不好?
昨日,记者看到,这处阳台约60平方米,段爹爹种了一些蔬菜。小区物业负责人称,此处公共露台本来可以用来晾晒衣物,段爹爹种菜后,附近居民不仅无法使用,还引来蚊子,有一位业主还以此为由拒交了1年的物业费。
对此,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根据《物权法》和《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小区公共露台属全体业主共有,所有业主都有权使用,但个人在使用时不能影响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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