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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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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来源于沌口之声:zhuankou.com
12月28日,武汉市视频监控系统通过专家组验收,遍布全市的25万个视频监控探头正式启用。武汉主城区平均每平方公里的探头数目超过500个。记者在监控现场看到,“有的监控探头传输画面的清晰度,甚至达到了电视直播水平”(12月29日《武汉晚报》)。
在全市范围启用25万个视频监控探头,无异于冷兵器时代用的挠钩。作战一方可以用它将另一方陷进陷坑或陷马坑的将士挠上来,然后逐个擒拿。被挠上来的人,一定衣甲碎裂,体无完肤,面目全非,狼狈至极。
不想,文明程度如此之高的现代社会,生于斯、长于斯、奔波于斯的市民或游客,置身市区,却要遭受来自不可知的暗地里的监控探头的窥视,隐私权自然难以维护,不安全感、羞辱感顿时产生。一些不该裸露的部位,一些不可能在公众场合才有的举止,自然也会在自我感觉安全的时候,被公布于众。
尤其,我们的专家能力超强,能让这个监控探头传输的画面清晰度达到电视直播水平,这很是让人恐惧。试想,能如此清晰,是否就能透视,采用了X光技术?是否会像某国机场入口安检似的让我们身上穿的衣服、家庭挂的窗帘荡然无存?
由此,我们不得不追问启用这数以25万计的监控探头的用意。第一,这是把所有市民都当成了“假想敌”,相当于人人都是嫌犯,有关部门在时时刻刻对广大市民实施着“有罪推定”。这,恐怕有违伦理和道德,有违执法正义和公平,尤其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培树,动摇法理、法意的根基。总之,私德公德全被践踏。
第二,这是一种权力越位。我们不反对在市区关键部位启用监控探头。但允许启用或应该启用,应该是出于本部门利益的保护,并且这个利益要大于公民隐私权,能够被公众认可和接受。如银行工作窗口、贵重物品或设施藏储地、交通要道、超市货架周围等。而全市区都启用监控探头,我们只能认为是出于社会治安考虑,是为了便于案件侦破。但案发地带的选择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会按我们的监控意图作案。如果嫌犯选择厕所作案、卧室作案、办公室作案,我们的监控探头该如何设置,要不要在那些部位设置?
第三,启用监控探头监控整个市区范围,一定节省了警力,但其成本也是不菲的。5000个探头,造价就达2 .98亿元,同时在使用中一定产生维护费用,相信也不会少。这似乎有点劳民伤财。
如此,市民反对这些监控探头,并对这一做法大肆揶揄,就不言而喻了。毕竟,大多数人是守法公民,毕竟我们城市现代化程度还远没有这么深,我们就不要搬用好莱坞大片中的镜像,平白无故地让人们遭受这“挠钩”之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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