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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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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来源于沌口之声:zhuankou.com
近年来,为了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我国不仅对药品食品的监管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而且加大了对生产假药企业及其责任人的处罚力度。然而,接二连三发生的重大药品安全案件提醒我们,我国的法制建设正在走向法制技术主义的道路。
法制技术主义的基本特点就在于,把解决现实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寄托于法律制度的完善上,试图以复杂繁琐的法律规范,来掩盖行政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法制技术主义的核心内容,就是热衷于建设法制轨道,却忽视了法制轨道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我国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旨在通过强化行政监管解决市场中出现的问题;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也不断地修正国家药典,试图以严格的生产标准杜绝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表面上来看,这是十分负责的;但从本质上来说,这种见物不见人,单纯依赖严刑峻法来解决我国药品行业存在问题的做法,失之于没有考虑到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制定严格的标准,固然能提醒生产企业把好质量关,但在利益的驱使下,生产企业也可以通过贿赂的方式,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的手中获取通行证。眼下的现实情况正好如此,食品药品市场越来越乱,越来越让人不放心。
现代法治的基本含义,首先是“精兵简政”,以最小的行政监管成本,解决市场经济发育中存在的问题。如果出现了类似于生产有毒药品胶囊的案件,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辞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建立独立的调查小组,深入调查各个环节出现的腐败问题。然而,令人感到怪异的是,毒胶囊出现后,非但没有官员主动承担责任,反而公开宣称对中国药品生产企业“有信心”。卫生部的专家更是信誓旦旦,认为“一天吃六颗胶囊”,“没有吃掉多少铬”。这种公然为损害公民人身健康行为背书的做法,令人大开眼界。
我认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就是要尽快以真正的责任追究制度,代替目前这种行政主导的市场监管体制。而且,今后凡是药品食品等安全问题,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必须立即辞职,只有这样才能敦促他们把心思用在正处,而不是赌咒发誓,以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来掩盖工作的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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