沌口之声

查看:1036 回复:0 发表于 2011-12-23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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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家中藏獒出逃咬伤4人 受害者遭遇索赔难 [复制链接]

铁山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刘某豢养的藏獒出逃后,接连咬伤4人,险些致人死亡。事发后,藏獒主人支付前期医药费后,拒绝赔偿。记者昨日获悉,此案将于今日举行调解。     事发
    藏獒白天出逃接连咬伤4人
    10月23日上午10点左右,黄石市团城山丽岛半山华府8号别墅楼内的一只藏獒突然“潜逃”出来,接连咬伤一对父子、一位小区清洁工、一位探亲者。
    家住黄石澄月岛的张先生是第一个受害者,据张先生介绍,事发时,他正前往丽岛半山华府小区姐姐家中看望母亲,没想到遭此横祸。
    “那天上午,我打的到小区门口,刚打开车门,一头藏獒就向我扑来。”张先生说,见此情景,他急中生智,甩出随身携带的一个包裹,见藏獒向包裹扑去,他立马钻进出租车内,就在他刚关上车门之际,藏獒突然向门口一名女清洁工陈女士扑了过去,陈女士背部被藏獒撕开,伤势严重。
    已经连伤两人的藏獒仍不罢休,小区居民高女士的老公正好从幼儿园接回孩子,父子俩没能逃过一劫。“我老公怕惊动藏獒,让孩子站着别动,没想到它冲上去就咬,儿子的小腿被咬伤了,住了22天的院,我老公也被咬伤了。”
    据了解,咬人的藏獒是铁山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刘某所豢养的。事发后,刘某带着伤者去医院进行了简单的处理,并打了狂犬疫苗。
    藏獒主人
    要求不合理若不满可以起诉
    “我要求刘某赔偿治疗期间的费用,还有受伤期间的误工费、营养费和生活费等,但他说我要求太高。”受害者张先生气愤地说道,张先生左大腿被藏獒咬伤,有一道六七厘米长的伤口。而高女士则表示,老公和孩子住了近一个月的院,花了4000多元,现在也没得到赔偿。
    昨日,记者联系上刘某,他承认确有藏獒咬人一事,但表示伤者前期的医药费和打预防针的钱已经支付,对于受害者的赔偿要求,他表示:“他们的不合理要求我无法满足,如果不满,可以到法院去起诉。”
    刘某称,藏獒平时都关在院子里,看得很紧,“那天它是怎么跑出来的,我都不知道,我怀疑是有人把它放出来的。”
    据社区民警谢警官介绍,他曾几次与刘某沟通,但刘某不愿配合。据悉,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将于今日组织双方调解。
    律师
    事件已经构成侵权应该赔偿
    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孟晟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刘某饲养的藏獒咬伤他人,构成侵权行为,受害者还可据此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孟晟律师表示,受害者受伤期间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交通费等,藏獒主人都应该赔偿。至于损害赔偿,需伤者对自身伤情进行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时,再根据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数额。相关链接
    2010年7月14日,大冶市灵乡镇一私人老板豢养的一只藏獒凌晨出逃,疯狂咬伤16人。这是黄石建市以来,狗伤人最严重、人数最多的一次。最终,两名矿工协力将该藏獒打死。在当地司法所的主持下,该案最终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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